热用户逾期三十日未交纳热费,经催告在十五日内仍未交纳的,供热企业在不损害其他热用户用热权益的情况下,可以对其暂缓供热、限制供热或者停止供热。《太原市对于不按规定缴纳热费的,由县(区)供热用热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缴纳;对于无正当理由长期欠费、欠费数额较大且经多次催缴仍拒不缴纳热费的用户,供热单位可依法
6月18日,中国最美公路恢复通车新思想引领新征程|赓续中华文脉谱写当代华章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推动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向纵深发展王建新:共赴大供热单位对逾期未交费用热户停热的,停热期间仅按停热天数收取热能损耗补偿费,违约金不再累计。另查,目前物业费、取暖费两基金收益拨款未到位,待拨款到位后,街
●▂● 一般的合同,一方停止支付费用,另一方就可以停止服务,但供暖服务并不能这样执行。供暖系公益事业,供用热力合同通常执行政府定价。供暖合同的特殊性质决定了供暖方和取暖方不能2、供热单位应持续整体供热,在采暖方欠费时,供暖方不能随意推迟、中止供热或者提前结束供热。3、在业主未按期缴纳供暖费时,供热单位需要催告业主在合理期限内
因此,在业主拖欠热费的情况下,供热单位经过一定程序后是可以停止供热的。从《民法典》的规定来看,并没有禁止供热单位停止供热的权利。从地方法规来看,也没有限制供热单位停止供热供暖公司行为属于违约行为,可以要求退还取暖费,并要求赔偿损失。